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情况
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03日,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金乐路东段888号,淮州新城16(II.B)高板片区内,主要产品为光伏单晶硅片和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TOPCon电池)。
在双碳目标下,光伏产业链持续升级,根据公司最新研究成果,太阳能电池搭配光刻胶刻蚀技术,可实现多晶硅无损图形化,使电池转换效率增加。降本增效是光伏产业不变的主旋律,电池提效是降本的根本性措施。
在此背景下,通合公司为把握技术迭代机遇、顺应市场发展,拟实施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利用A1电池车间预留区,购置太阳能电池智能化生产相关设备,对现有太阳能电池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同时对相关辅助设施进行相应改造,提升现有工艺及产品性能。技改后,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生产能力保持不变。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金乐路东段888号
建设性质:改建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项目位于成都市金堂县,项目大气评价范围涉及的行政区仅金堂县,本次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成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中的相关数据作为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的标准,2025年,23个区(市)县污染物SO2、NO2、CO、PM10、PM2.5浓度均达标,O3部分区(市)县达标。锦江区、金牛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都江堰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简阳市、东部新区10个区(市)县实现六项污染物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污染浓度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的标准限值,《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2025年成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成都市岷、沱江水系成都段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114个,2025年监测结果表明,岷、沱江水系成都段地表水水质总体呈优。114个地表水断面中,I~III类水质断面114个,占比100%(I类水质断面1个,占比0.8%;II类水质断面85个,占比74.6%;III类水质断面28个,占比24.6%);无IV类~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
(3)地下水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的要求,表明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
(4)声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5)土壤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区域监测点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 51/2978—2023)中筛选值要求,或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筛选值要求。
4、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已建污水站处理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及再生水厂(沱江保护再生水厂)设计进水标准;生活污水、RO浓水、冷却循环水等一般排水达到综合污水处理厂(沱江保护再生水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经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中HCl、氟化物、颗粒物、NOx能够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NH3、硫化氢、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可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标准。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固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或综合处置。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待鉴别废物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若鉴别结果判定为危险废物,则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若鉴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交由相应的单位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去向明确。
(4)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
项目通过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减轻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环评认为,本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不会产生影响。
5、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评价,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采取的治理措施合理、可行,能做到持续稳定达标排放。项目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靠,环境风险可控。经预测,项目改扩建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uQOtZ_39AgsJBcLf6gRUQ?pwd=bjqb
提取码:bjqb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uQOtZ_39AgsJBcLf6gRUQ?pwd=bjqb
提取码: bjqb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380637320
邮箱:list01@tongwei.com
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1日